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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2/16页)

目标同归于尽,尸身被人草席一裹扔到乱葬岗,在野犬意欲啃食其肌骨时,撑着最后一口气将匕首刺入了它嶙峋的喉管。

    失血过多令他难以抑制地抽搐起来,冬夜里朔风刮过四肢百骸,冷得仿佛永远见不到晨间惨白的日色。

    程轶之恍恍惚惚地思量着,宣臻当年也是如此吗?一个人凄凉地躺在荒郊野外,离黄泉路唯有一线之隔?

    那怎么行呢

    如果、如果他再早生二十年,便能保护宣臻,教他只须坐享高床软枕,直情径行了。

    程轶之沉浸在对宣臻悲惨过去的设想中,只恨未能将他吃过的苦尽数转移至自己肩上。

    但实则宣臻乃不世出的文武天赋皆至化境的仙才,老庄主只差将他供起来,十年杀手生涯将他的心肠锻得越发冷硬,每次出任务几乎皆毫发无损,负伤不过寥寥数次,其中便包括程轶之初见他那一夜。

    大抵算得上自古洎今最恣意的杀手了。

    宣臻感念少时程父的慷慨情义,倒也不会放任程轶之死在鸣玉山庄,只是每每询问周示,得到的都是程轶之安然无恙的答复。

    他亲往庄中探看,也只能瞧见程轶之仿佛毫无异常一般修习兵器,翻阅药典、毒典,抑或做些其余诸如此类无伤大雅的活计。

    久而久之,宣臻便去得少了。

    两载不过瞬目,某日程轶之蓦然辞别了鸣玉山庄,再无人能寻到他的踪迹其实也无人意图去寻。

    他仍背着来长楫楼时的褡裢,里头装着从他做杀手那一日起便摘下的青玉镯,不愿令旁人的、甚至自己的血沾染那镯子分毫。

    可不出三月,江湖便有一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杀手组织声名鹊起,为与鸣玉山庄争夺雇主,其酬金仅索取鸣玉山庄的一半,虽则相当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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