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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 发展中的教育 (第7/8页)
年战争的破坏,大学被认为不再是进步的机构,而被看成是过时的和逐渐衰亡的教育机构,在这个时期,大多数欧洲的大学也被描绘成主要由卖弄学问的人所占据的机械辩论的场所。 至于义务教育,虽然早在1619年,德意志地区的魏玛公国曾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但限于经济条件和战争影响,几乎从未实现过。 而欧洲其他国家,教育从来就不是平民所能享受到的权利。如英国,它的传统教育收费十分高,同时将信奉国教作为学生入学、毕业、留校任教的重要考核标准,门槛过高,阻碍了其他信仰或经济状况较差的民众入学学习。学生入学后又按照贵族生、高级自费生、自费生和减费生的等级,享受明显不同的学习、生活条件。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校逐渐被贵族和高级国教教士所垄断,下层人民将很难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未来就更无从谈起。 不过,这个时期,受宗教改革的影响,欧洲国家的民众识字率却相对较高,男性识字率大概为30%,女性识字率大概在10%。这是因为从17世纪开始,教会为了让所有信徒独立阅读理解《圣经》,慈善学校不断的发展壮大的原因所致。 教育进步的首要推动者是新教,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优先发展教育。为了能让所有信徒独立阅读理解《圣经》,从17世纪开始,教会慈善学校不断的发展壮大。对于一个宗教信徒来说,不会读就不能完整的参加所有宗教活动,这是一种“羞耻”。 但也仅止于此而已。 齐国的教育,在创立和发展之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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