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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第47节 (第4/7页)
碰撞,听之便让人觉得肺腑通畅润泽。 “如今是朝朝养着我,想要什么,自是朝朝做决定便可。” 他二人在外就以兄弟相称,一人喊哥哥,一人便唤朝朝。 朝术晃着腿,坐在那朱漆的栏上,往碧绿清透的池水里洒鱼食,不一会儿便有数尾露着鲜红脊背的锦鲤游过来抢食,他转过头,笑容清甜:“殿下,若是让我唤您哥哥,是不是冒犯了您呐。” “您就算是再怎么落魄,也是货真价实的龙子龙孙,身上淌的是皇家血脉,我何德何能可以成为殿下的弟弟。” 萧谦行就仿佛被他磨得没有了脾气,对他无奈一笑:“自从被废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一国的储君,和平头百姓没有区别。有什么能与不能的呢,朝公公就别我说笑了。” “不,不对。”朝术纠正他,“你应该喊——” “朝朝。”他俩异口同声地说。 遂相视一笑。 “朝朝,老伯问你要什么样式的。”萧谦行好脾气地问他,知晓他在走神,唤了几遍没应声也不生他的气。 朝术下意识就想将“龙”这个字脱口而出,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行。 他倒是无所谓,只是可怜这老伯肯定会被吓得胆丧魂惊,他喜欢为难的事萧子宴杜如兰那一类的人,而不是无辜的老人家。 “大虫吧,我就喜欢大虫。”朝术咧开了嘴,他笑起来时,唇角还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如此看着就真跟天真明媚的小公子没什么两样了。 卖糖人的老伯也很捧场,“嚯”了一声,“公子好胆艺,大虫虎虎生威,同公子这不凡的气度一模一样。” 朝术弯起了眼睛:“多谢老伯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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