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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第1/6页)
“采生折割是?”朱高煦发现自己不懂的实在是太多了,只能不断询问,好在王俭也知无不言。 “采生折割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和妇女,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让他们上街乞讨。” “有些愚昧的人则是将孩童和妇女买回家,然后将人杀死再进行肢解,肢解后行法仪式,妄图使唤所杀之生魂达到“但有求索,不劳而获”的目的。” “……”听完王俭的描述,朱高煦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立,倍觉恐怖。 不过在王俭描述后,朱高煦也想到了前世自己所见过的许多残疾孩童和妇女在街上乞讨。 他本以为是近代才出现的敛财方式,不曾想源头居然是元朝。 “对这些畜生,没有律法制裁吗?”朱高煦下意识握紧刀把,显然在听到描述后,十分仇恨那群人贩子。 “有!”王俭不假思索的点头:“按照《刑律·人命》篇里的惩处,凡是参与采生折割的人,尽数凌迟处死,财产全数补偿死者之家。” “刑者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但受其恩惠,要依法流放二千里。” “另外即便没有参与采生折割,只要知道消息而不禀告的人,也会被视为从犯,依律斩首。” 说到这里,王俭看朱高煦听得认真,也不免讲了其它关于贩卖人口的刑罚。 例如买卖同罪,还有街头阻止衙役解救“被采生折割”者,可当场斩首等。 从中不难看出,大明对于拐卖和采生折割的律法立的尤为严苛,而这样的严苛背后,也代表着拐卖和采生折割在元末明初这段时间到底有多么严重。 “依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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