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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2/4页)
最后却不要我的人。 他是我曾经的未婚夫,叫裴潜。 当世人们对美男子的界定,首要的就是肤若凝脂眼神温润,整个人看起来要像一尊白玉那样赏心悦目。 这些条件,无论是我的前任夫君还是现任夫君,全都不沾边。 但裴潜就是这样的人。 他三岁识文,七岁能诗,十二岁时已经凭着出色的外貌和一张雄辩之口蛮声长安。人们提起太史家的裴郎,脸上就是风雅之色。 我的父亲和裴太史是好友,两家多有往来。我五岁那年的花朝节,两家聚宴,我看到裴潜的总角上簪了花,觉得喜欢,就伸手去扯。裴潜被我整得狼狈不堪,大人们却哈哈地笑,母亲抱着我对裴母开玩笑说,阿嫤这么喜欢令郎,不若就让令郎做我家女婿吧。 一句打趣,两家人却听着来了兴致,宴上一合计,比我大六岁的裴潜就成了我的未婚夫。 我对这个因玩笑而来的未婚夫着实喜欢得很,因为他的脾气很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懂得很多,还会带我捉促织。我从五岁那年起,就学会“阿潜阿潜”地跟在他后面,让他带自己去玩。 成名早有好处,他十七岁就及冠,得了字,叫季渊。从此以后,别人都称他“季渊公子。” 只有我,还叫他“阿潜”,无论人前人后,阿潜是我一个人的。 裴潜名冠京华,钦慕他的人数不胜数。许多人为这个嫉妒我,就连玉莹她们那些玩在一起的贵女,也曾经私底下讨论,说觉得我和裴潜不配。 事实上,也的确看起来有那么一些不配。 当裴潜开始风华绝代纵横长安的时候,我还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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