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_重复章节,不用点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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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章节,不用点啦 (第4/19页)

的,都是这样,天干地支轮一转,就算称谓,谈不上正经起个名,否则有朝一日失了手,反成拖累。

    男人是同批杀手中杀人最多的,武功最好的,自然也顺理成章得了“甲”这一号。

    按理讲,他是跟着甲的,取名自然也应该照着样儿来,可偏偏甲给起了个完完整整的名字:冉雪。

    不论读音还是字形,这都不是个好名字,读音犯了忌讳,字形又便宜了个邋遢小子。他心里百般不愿意,也能猜到甲只是图方便,应他们相遇之景罢了,但男人刀刃一样的眼神甩过来,也就只能认了。

    冉雪开始帮着甲做些杂活,比如买个伤药,打听个消息之类的。他收拾干净了倒也算得上讨喜,甲也乐得将与人打交道这样的烦心事交给他,不出几日,两人已经配合得十分默契了。

    甲出门杀人总是趁夜,且从不让冉雪跟随。他们在一处陋巷里置办了个宅子,平日吃住都在此。冉雪曾壮着胆子问甲,住所固定,不怕仇家找上来吗?甲冷笑一声,道:

    “我杀人十年,从未失手。仇家只有地下亡魂。”

    甲要出门杀人,总是穿一件夜行衣,黑色布料沾了血也看不出来。他回来时,常常连刀刃都是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一身血腥味,与平时出门几乎只差一身衣服。借此,冉雪也算对甲的武功之高有了概念。

    甲杀人并不固定,有时三月不去一回,有时一日便要去一回,且一连三日。甲也从来不跟他讲自己杀了谁,他只能通过坊间的流言推断一二,有时是富商高官一类名流人物,消息便传得飞快,有时却数日过去也无人议论,他便猜测这次是个不足为道的小人物。

    说来也奇怪,甲一个杀手,教他读书,教他生活,却唯独不教他杀人,武功更是不肯教,就连家里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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