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五) (第5/9页)
没有说“孔子中年喜《易》”,若理解成“五十岁学《周易》”就与《史记》里的记述“孔子晚而喜《易》”不相符了。那么,五十岁能称晚年吗?显然是不能称作晚年的,孔子晚而喜欢上《周易》,应当是在70岁左右(与六十几岁返鲁的背景是符合的),才重视与研究《周易》的,才突然发现了《周易》的价值,但已感觉寿限临近,才发出那样的叹息,以一种乞求上苍的口味说出“假如让我多活几年”的这种话来。 那么,把“五十以学《易》”,应理解成“五年或十年的时间而学习《周易》才是正确的”,而对“可以无大过矣”,也不能理解成“就可以不犯大的过错了”,根据前边的文章,这“可以无大过矣”,不是指自身行为上的问题,而是指在学习《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上不会出现大的错误认识。这才符合上下文句表述的逻辑性,也正符合《史记》里的“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的说法。这《史记》里的说法,不正是对《论语》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最好注脚吗?而不是指“五十岁开始才学习《易》,才无大过错”。那么,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开始学习《周易》难道就会有大过错了吗?显然孔子表述的“五十以学《易》”是指“五年至十年的时间而学习《周易》一书的内容。这“五十”数词连用在先秦古籍书里,也是非常普遍的用法。如《诗·召南·小星》“彗被小星,三五在东”。又如《左传·襄公八年》:“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这里是指三至五个星和四至五年,不能理解成“35个星,还45年”。正如《论语》里的“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