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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长生种 (第4/5页)
伯爵,他们的存在时间甚至比侯爵和公爵更古老。 这也是为什么,魔裔从来没有尊敬前辈的传统,反正谁拳头大,谁就辈分高。 否则一个男爵沉睡了1200年后醒来,是不是可以当一位只存在了500年的侯爵的爸爸辈了? 魔裔中,存在时间和年龄是两回事。 阿尔维斯大公沉睡过一千年,可他只活跃过80年,按照魔裔的算法,他就180岁,非常年轻,可他却是第四纪晚期就出现过的人物,存在时间并不短。 快下课了,凯拉非常郑重的告诫道:“相比魔裔,人类的寿命很短,也不能沉睡,历史上,有很多强者或英雄人物。 他们晚年选择了投靠魔裔,让魔裔以源血将他们转化成魔裔,以此延续生命。 这也是为什么,魔裔之中高手众多,而且,在我们取得上风后,却难以揪出隐藏在人类中的他们……” 世上谁能不死?当一个高阶超凡者立足巅峰,享受着荣华富贵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时日无多,他们能经得住长生的诱惑吗? 好在,魔裔要将人类转化成魔裔的代价十分高昂,越是高阶的超凡者越是需要更高级的源血,而且不只一滴。 否则,人类根本没法玩,试问,谁不想活得更久一点? 魔裔可以在第五纪乃至第六纪战败后藏得很好,不只是有那些堕落或邪恶的人类超凡者帮助。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不少人经不住长生的诱惑,被转化了,然后替魔裔们掩盖足迹或安排身份。 下课后,雷恩没去图书馆,直奔猎魔人协会分部,老山羊昨天说有要事相商。 而此刻,波克米亚王国,维亚市,莱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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