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判官_第二十二章 女推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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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女推官 (第3/8页)

女推官一愣:“你怎么知道我是推官?”

    “黑狗”道:“阴司知道我不是大恶之徒,投胎之前容我留下了前生的记忆,我来过罚恶司,推官也是见过的,大人,我真是冤枉,我此生是个畜生,所犯下的种种罪业,一来是受天性驱使,二来是受了主人家的指使!”

    徐志穹冷笑道:“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女推官道:“还是有些用处的,嗜血是猛兽的天性,就像深山里的老虎,无论吃了其他野兽,还是吃了人,都不算罪过。”

    徐志穹愕然道:“这是什么道理?吃人的老虎还没罪?”

    女推官道:“别用凡间的律法和我理论,那是皇帝家的律法,判官裁决,遵循的是天理。”

    生杀裁决,全凭善恶天理。

    这是道长说过的话,也是判官的工作准则。

    准则必须要熟练掌握,徐志穹诚心向推官请教:“有没有天理的条文,可否借卑职一阅。”

    “条文?”推官愕然,反问道:“谁领你入的品?”

    徐志穹不敢提起道长,推官见徐志穹不愿回答,也没有追问:“如果连天理都分辨不出来,却还当什么判官?”

    分辨?

    难道说天理并没有条文,全凭判官自行判断?

    可按照徐志穹的判断,畜生杀人就是罪业。

    徐志穹无法理解,女推官又道:“你若是不信,且到深山里蹲上个十年八载,看看吃人的老虎会不会增加罪业!”

    差点忘了,黑狗有罪业,三寸多长,就在手里攥着。

    罪业,遵循某种客观规律在头上生长,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判官裁决的重要依据。

    判官的判决不是主观的,是客观的,只是徐志穹还没弄清楚其中的规则。

    还是那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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