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番外终篇并新书通知 (第13/19页)
保民律中又有另外一条规定,那就是归籍之人,三年不征。前夫只要归乡复籍,三年之内可以免于再被征发。 如此一来,这两人便有了三年、五年不等的缓刑期。除了这个缓刑期之外,还要考证他们此前劳役完成所得评价优劣,若是役用上等的话,又可以获得减罪一等的执行。这一标准纳入之后,这两人刑期便各自又有缩短。 坊义律作为乡民契约,弹性要更大一些。在这一桩案子中,将会抽取十人到百人不等的坊民,来进行征询,如果犯罪者能够团结乡邻,在乡徒之中拥有不错的评价,那么依律也可进行酌情减刑,谓为征信。当然,如果犯罪者之后再有犯法行为,参加征询的乡民也要承担罚绢之类的惩罚。 除此之外,坊义律还规定乡坊德义十桩,如和睦、勤勉、孝顺之类的品行,只要能够举出其中事例且获得认可,那么违禁者也可获得不同程度的减刑。 后夫上役减刑一等,乡义事例五件,征信上优,所以最终刑罚是入役一年,且可选择坊里执行。坊里劳役,那就远比徒役轻松得多,无非打更、清洁、照顾坊邻鳏寡孤独、参加坊市劳动等公共事项,虽然仍是责罚,但较之远徒劳役五年已经大大减轻。 至于前夫虽然也是上役,但并无乡义事项,又无征信,仍然维持徒役三十个月的判决。 但前夫还有一桩可以减刑的理由,那就是保孤,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除了免征三年之外,如果能够善养儿子直至成年成丁,那么就可以在儿子成年之后再加执行。 不过保孤的前提条件是怙恃存一,换言之如果这个儿子还有母亲,也就是妇人仍然愿与前夫结合的话,那么三年之后便要执行徒役三十个月。 至于这个妇人,本身便没有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