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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第4/6页)
受着。在维纳斯呆了叁天的我知道这个世界的医疗技术恐怖至极,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断胳膊断腿拔指甲剥头皮这些都不是事。
当然最后我也没那么惨。因为这帮子人从我只是断个手就几近休克的表现发现了我是个百分百的自然人,自然人剥个头皮绝对活不了,所以他们也只是点到为止。
我不是个求生欲很强的人。特别是疼的想死的时候。
但我更怕他们弄不死我。
等到时候惜柳笑嘻嘻的打进来了,我的死相绝对会超乎我的想象。
人啊。还是死的不要那么有创意的比较好。
事实上我也没猜错。
虽然被关在漆黑的屋子里感受不出时间的流逝。但到底也没过多久,惜柳就带着之风杀了进来。
之风一个人就把整个公司杀穿了。惜柳走在淌满了鲜血的地板上,优雅的像是走红地毯一般。
家人们。在黑珍珠,滥杀有户口的居民是犯法的。
所以惜柳那次是借着“我”的名号杀进来的。
我是维纳斯的员工。竞品公司出于恶意竞争的目的绑架了我,对我严刑拷打。作为我的老板,惜柳有权利采取一切手段,不惜代价的把他的员工,我,救回去。
那时候被关押在一个仅两平米的小黑屋中的我——重见光明,重见惜柳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尽最后的力气说出四个大字。
我没泄密。
惜柳笑了。用戴着丝质白手套的手,轻而温柔的帮我拭去了脸侧的血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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