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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跟我妈说了,说我很喜欢街头文化,有时间带我去挑挑衣服。 就这么,我开启我做t的一生。 我在墨尔本认识了几个tomboy,她们跟我年纪差不多大,我跟着她们学滑板,穿肥大的裤子和无袖t恤,有时会一起去买喷漆去废弃的墙角喷画,偷家里的麦克风在社区的十字路口唱歌耍帅。 那是我最无忧无虑快乐的暑假,那时候我尚初初明白自己跟别人的不同,还不懂得真正的喜欢与爱,却从不迟疑过,即便不好意思跟旁人出柜,找到同伴后却也是坚定与自在的。 快开学的时候我爸妈跟我一起回国了,他们在澳洲赚了一笔钱,于是买了新房,买了新车,还留了一些投到一个叔叔的公司。 他们就我一个女儿,我的学校肯定也要更好的,于是我的学校也换了。 本来我考的学校是个重点中学,但他们听说那个叔叔的女儿在另外一个私立学校读书,于是给我也转了过去。 填校服码时,我故意选大了衣服号,那时我还是没有发育,没有来月经,大概才160,看着十分瘦小,却选了xl,老师问我要不要再想想,我说我以后肯定要长高的,后来事实证明,我街头心未泯的装酷也是一种先见之明。 我最开始头发没有很短。 我妈带我去剪头发,我不敢造次,只说剪到下巴,烫了个弧形卷,看起来安静又斯文,我妈很满意。 现在长发t那么火,原来那个时候我就走在时尚前沿。 那么后来我又是怎么剪到现在这么短呢,此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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