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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做正事了,有缘再见。” 我哭着说我很想他,身旁的笔都在嘲笑我,我以前一直忍,可我只想放纵这一次,“大哥!大哥,求求你不要扔下我!” 没人理我,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小孩扔在地上,拿嘴咬,刮他的皮,但我却无能为力。 小孩的身影消失了,我失魂落魄地坐在那,我知道,落在小孩手里的铅笔是最不幸的,因为根本就不知道他会怎么使用。 我还知道,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大哥了,他的一生可能只有短短的十五天。 再过了几日,我被现在的主人买走,忍受着削笔的疼痛,艰难地写下了第一个字,是里。 我把它当作我的姓,又想着遇到大哥的那天是星期六,便暗暗算着第六个字是什么,是修。 里修,这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不过,主人也只不过是无聊买我罢了,我始终还是一支五角钱的铅笔,才用了不到十分钟,我就被放进抽屉,直到遇见路博和鱼艾。 原来爱情可以这么甜!我惊奇地想,又开始悔恨为何以前,没有和大哥这么好过。 我窝在角落里,只好自我安慰,是因为盒子里的笔太多了,整整十二只,我和大哥始终没有那么“厚脸皮”,做不到无视他人来亲吻。 距大哥离开我,已经过了五天,我害怕他被小孩玩坏,于是我向上天祈求,只要他不被用尽,我愿意减寿五天。 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求,下午我又被安排了,主人在咳嗽,他似是想起了我,快很准地抓起我的身体,在纸上挥洒笔墨。 这一次我用得很快,心情有些复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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