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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7页)
风。假期带着洪雪去了挂了自己名的酒楼,拍了拍他的脑袋示意他去干活,回身和酒楼老板说了什么。 洪雪一个假期都被安排在后厨,从一开始的帮工到最后的掌勺,手法已经和陆尹仕相似的九成九。期间自然有人不服,不过洪雪也不是肯多说的性子,平日只在客人点了陆师傅的菜时才露一手,其余时间都和普普通通的打工仔没分别,一样的洗碗切菜没什么架子。意图找事儿的人瞧见没趣,再者这小孩本事也是实打实的,也就不了了之了。 月末酒楼叫人包了场,说是有个老板要来,本市的几家公司想跟着沾点光,特地整了这么一出给人接风洗尘。经理拉着洪雪叫他上去也露个面,嘴上把那位未谋面的老总吹的天花乱坠。说给人留个印象让老总记住了,这以后日子总能好走——那老板据说是要在这里发展几年,这种靠山要是没能攀上实在亏本。 洪雪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洗了手就跟人上去了。酒桌上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主位坐着的那人指间夹了根烟,西装外套挂在一旁,白衬衫规规矩矩地挽在手肘,头发还是半长不长的样子。他漫不经心地看着洪雪,用镜片遮挡过的眼是纯粹的黑色,洪雪恍惚就像回到了八年前的小巷,那个安静的男孩也是这样抬眼看着他。 然后就乱了这八年的心。 他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没有紧张,不是心动,就是,乱,各种念头各种声音都充斥着他的大脑。罪魁祸首在桌布底下悄悄握了他的手,每一根手指都要轻捏几下,他的场面话似乎是说完了,那只手却还攥着。熬到最后,他面上笑了下,狠踹了对方一脚,长本事的大老板眉头跳了跳,手终于是松开了。 经理说要是没有旁的事就可以回去休息了。他应了一声,到吸烟区默默抽了支烟,洗净手,鬼使神差地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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