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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5/27页)

才肯安分。他还是照常去洪雪家蹭饭,从吃干饭的变成了司机,看神采像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太子爷那天说要去买什么东西,晚上要耽搁点时间。洪雪听过后愣了会儿,脱口而出一句“你早点回来”。

    “哥你看,”小孩儿笑得一脸阳光,“没我陪着你不适应了吧。”

    那天的夕阳很好看,就算到现在想起,都感觉阳光刺眼,像绵长的针扎进泪腺里,搅得人不得安宁。

    新闻上说,是高架桥年久失修,市中心立了十几年的钢筋水泥像洪雪手里握着的竹筷,咔吧一声断了。

    大老板像是一夜老了十几岁,洪雪恍惚地看着,心里头想的都是上学时作文选上记住的那些浅薄的屁话。老板是个粗人,离婚后自己拉扯个孩子,他把儿子捧在心上宠着——他这半辈子过的是好是赖那都定了,儿子不一样,儿子还有自己护着,以后怎么都得走的比他爹强。

    桌上放了摞钱。

    “拿着吧,干点啥都好,读书……去念书吧。”男人搓了把脸,念叨起来:“念书啊,才有出路……”

    “我钱够。”

    “拿着吧,”他只这样说,“你对那小子上着心呢,我看的出来。小混蛋没什么出息……这几年没走上什么弯路,也麻烦你了。”

    洪雪最后也没收那份钱。

    他报了他们市的大专,自考那天老板穿着大马褂捧个西瓜在门口等他,头上还戴个简陋的遮阳帽,洪雪瞧见没给面子地笑出声。

    “叔你整这么一出干嘛,”他笑得无奈,接过对方手里死沉死沉的瓜,“我都二十三了,哪用得着小孩儿那套。”

    “瞧你这孩子净瞎胡扯,”中年人抹了把头顶的汗,“这,得信!”

    “好好……”

    “想好要学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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