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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九 父母不打孝敬儿 (第1/4页)
张驼子可没想到会这么快再见到李彦直。而且这一次他见到的不是一个李彦直,而是一堆姓李的! 李彦直来考县试,毕竟是件好事,所以他得到委托后也乐得接待,但如今李家是要来打官司,这可就是一件麻烦事!因此长驼子甚不乐意。只是上次李彦直兄弟在这边住了好几天,双方算是结下了一点交情,熟面之下不好推,只好收留了他们。 现代人打官司要去找律师,古代人打官司要去找讼师,李家的人参详了一下,便去找陆秀才,陆秀才知道此事后,经过一番盘算也愿意帮忙,又让李家的人搬到自己院子里来居住。第二天刚好遇到放告日,他便拟了状纸,递上县衙。 明朝的知县,并非天天都坐在衙门里等升堂,一般是逢三、六、九日放告,案件少的地方或遇上个懒一点的知县,甚至是每个月逢初二、十六才放告。若在农忙时节,为了不妨农时,有时候还会止讼几个月——若遇到这种情况,百姓们就算想告状也得等了。 这日初九,尤溪知县升堂,出放告牌,众原告捧着状纸依次递进县衙,状纸递进去后,由承发房的吏员接下挂号,轮到李彦直时,知县往下面一望,见到一个小孩,先是一愣,跟着便认出了是李彦直,讶异道:“怎么是你!出什么事情了?” 李彦直便递上了状纸,叫冤道:“请恩师大老爷给学生伸冤!” 知县便优先看他的状纸,见写的是: 本县溪前村李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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