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三卷 间章 (48.5章) (第3/47页)
——查隆尼亚四世和他的居所。 军法部大楼位于皇城的西南侧——正好与位于皇城东北角的宪兵总部遥相呼应。 当然,“呼应”只是一种较体面的说法,因为宪兵和军法部之间的关系一向糟糕。实际上,宪兵、军法部、中央军之间的关系都很糟糕。 对军队、政界的人士来说,宪兵固然是监督他们的机构。但对军政要员,甚至是宪兵本身而言,军法部更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存在——谁叫那位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的皇帝陛下把‘谍报’方面的相关职权(甚至是特权)都划给了军法部呢? 军法部大楼的地下三层,是一座秘密监狱。 这里关押的重犯,只限于意图颠覆帝国政权的政治犯、危及皇室成员生命的危险分子、被“依法”逮捕的军政要员,以及间谍——或者是具有重大“间谍嫌疑”的人 而这座监狱之所以令人不寒而栗,当然不只是因为这里的居住环境有多幺不堪——如果不考虑个人隐私上的不体面,这里给犯人提供的住宿其实挺不错的。 真正麻烦的地方在于,严刑逼供在查隆完全合法。 只要是在特定的机构中,且经过批准即可。 “
——查隆皇家服装公司——还是皇家授权企业——雇佣的模特,有四分之一的尼尔人血统,擅长交际——呵,‘交际’——与近身搏斗,间谍罪,逮捕于XXXXXXXXX长官的宅邸——这又是哪个倒霉的好色鬼——人赃俱获。”卡拉克将几乎是一片空白的问讯笔录合上,“
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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