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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4页)
改成了另一种意思。 原来遥遥想要标记他? 陆至遥看姜子莘傻站在原地楞了半天,还以为他不相信自己的话。好吧。说起里确实有点难以置信,毕竟哪个傻逼会不知道自己是欧米茄还是阿尔法,要不是他得知自己重生之后,确信这辈子发生的事会跟上辈子一模一样,他是绝对不会犯这种智障级错误的。 “遥遥。” 姜子莘一边把上衣脱下一边朝陆至遥走来,空气中弥漫的淡淡松香忽然浓的呛人,陆至遥皱眉,这货怎么突然释放信息素了? 姜子莘站到面前,轻轻拉掉他捂在鼻子上的手,俯身趴在对方耳边说:“你要是想标记我就对分泌腺咬下去吧,我会让它永远记住你的味道。”说着,拉着陆至遥的手按到自己后肩膀凸起的腺体上。 手掌紧贴着温热的皮肤,能感受到炽热的血液在从那里迅速流淌。陆至遥知道,欧米茄标记阿尔法是根本不可能的,就像天与地无法逆转一样。可姜子莘的声音却像带着蛊惑,诱导他张开嘴对着散发松香的区域咬下去,齿尖接触到腺体的一刹那,时光仿若倒流回前世的那个雨夜,如果当时他毫不犹豫的咬下这一口,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唔!” 姜子莘感受着一点点没入腺体内的牙齿,咬紧牙关,温柔的抱住陆至遥的肩膀。 一般来讲,阿尔法的腺体会裹在皮rou下比较深的地方,不像欧米茄那样皮薄比较好咬,而且分泌腺连接着一条大动脉,稍微深入就有血溅三尺的可能。 现在陆至遥咬破他的皮肤,企图将自己的信息素注射进姜子莘分泌腺的行为无异于走钢丝,稍微偏一点被他咬的人都有一命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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