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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0 (第4/4页)
。 而反过来说,普通士兵们也不是多么敬爱这些贵族统领,他们只是担心这些贵族实力够不够强。实力够强,就能作为己方的高端战力,震慑敌人,面对强敌的时候,能保护大多数普通的士兵的安全。如果新来的贵族战力很弱,那他们恐怕活不过这个贵族在此服役的三年。 于是几次战斗之后,兰克和麾下的士兵,彼此都算满意和放心了。 兰克满意普通的士兵还算是听令,没有专门捣乱的。士兵们则满意兰克武力值高强,哪怕开始看起来面对敌人的经验还很稚嫩,但是他的高阶技能和斗气技能杀伤力足够大了。 兰克为了习惯战斗,每每遇战都奋勇当先,哪怕那些深渊生物对兰克来说比较弱小,但是数目足够多了。在这样一对多的混战中,刚好找找战斗的感觉。 因此兰克抢了不少原本麾下士兵们应该干的活。当然,他们对此完全没有意见。自从兰克来到这里,他们的伤亡率大大降低,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兰克没有什么战斗经验,他之前的习惯是,先想一想自己的面板上的技能,考虑用哪一个。 这当然是不行的。 如此迟钝的反应,面对弱者没多大关系,面对实力相当的敌人,简直是要被秒杀的节奏。 所以兰克才需要这种一对多的混战,因为敌人太多,没时间思考,他必须用本能去战斗。那些技能被“个人书”固化之后,其实就在他的本能之中。他现在只是需要把它们逼迫出来。先习惯不思考太多,用本能直觉去战斗。 至于融合技能,形成自己的战斗风格?那需要之后累积很多很多的战斗经验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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